《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着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现代招投标的主流将会是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取代传统的纸质招投标、线下开标和评标已成必然趋势,因此,尽快掌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方法和策略,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今天将主要从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不见面开标将全面推开。安徽省、青海省、成都市、南京市、武汉市已出台相应的政策实现“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意味着开标前所有的资料均已在电子交易平台全程留痕,首先,注重在公司备份与电子交易平台同样的文件档案,以做留底查阅;其次,也要改变传统的线下开标思维,将线下关于投标单位信息的记录、投标报价数据的记录、得分的记录,成功对接至线上“不见面开标”,做好开标笔记,利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便利,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包括重要信息的截图截取,收集开标过程资料;最后,“不见面开标”需要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的支持(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为例):
1、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因疫情形势不断变化,考虑笔记本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
2、网络环境:稳定的网络环境,IE11浏览器,电脑已经正确安装了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和相关电子证书。配置office软件,可选择 office2010、2013、2016等版本。
二、远程异地评标将积极推进。江苏省、湖北省、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广州市、杭州市率先推进执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将实现评审专家异地抽取、在线打分、网上电子签名,格式化生成评标报告,全程留痕可追溯,实现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区域隔离、远程协同”,破解了“熟面孔”“老关系”“评标常委”等问题。“远程异地评标”促进招投标公平公正,方便疫情期间交易服务。“远程异地评标”从防止围串标的角度分析,有一定的效用,但要想更进一步防止围标串标行为,应在进行“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加强选取评标专家的随机性,提高评标专家的监管力度,在确认评标专家的信息和时间通道方面做保密处理,是未来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的一个方向。 |